本月內安裝
據此,進出機場接送客戶的汽車在一定的時間內不用付費。ACV領導告知:“以防進出機場路口堵塞,不會死板規定是10至15分鐘,而是使用監察系統以對車輛分類,哪些車是進入機場接送客,哪些是在存車場停泊。以解決上述問題,在運作過程中,ACV將監察、跟進以作出符合的調整。”
ACV也告知,目前該單位正投建及完善在3個航空港,分別是:內牌、新山一、峴港監察車輛進出機場系統。餘下18個航空港中有兩個航空港已完成建設工作,正在安裝監察系統。16個航空港已 制定項目投資卷宗,並呈遞越南航空局申請建設許可證。
此前,在討論有關機場收費問題的會議上,交通運輸部部長阮文體告知,落實常務副總理張和平的指導,交通運輸部已經劃一解決措施:就是在各航空港安裝時間監察系統,在10分鐘內進出機場接送客的汽車不必收費。交通運輸部部長阮文體要求ACV於本月在所有有收費的航空港完成安裝時間監察系統。
違規收費
據政府監察署此前的結論,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ACV在19個航空港對進出機場汽車收取的款項達5510億元。在ACV尚未股份化(2016年實行股份制),此款項雖然給ACV和國家帶來利益,但違反《土地法》和《民航法》的規定。
2019年11月,跨部門包括:交通運輸部、財政部一致確定進入航空港引路的服務是航空港、機場的非航空服務,不屬國家定價的服務名單。自2015年10月1日起,進入航空港引路的服務屬交通運輸部第36號《通知》所規定的必要非航空服務名單。因此,航空港企業不可收取服務費、不能自行決定收費金額以及按《越南民航法》若干條文修訂、補充的規定公開張貼收費金額,同時依法繳納稅款、履行財政義務。
實際上,在2012-2017年期間,上述收費款項已獲ACV 按財政部的會計制度指引完成了核算、出發票、確定營收額、開支、利潤等手續,並依法繳納稅款、履行財政義務。因此,聯部門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統一向政府總理報告處置2012-2017年期間ACV實際收取的款項的方案。目前對ACV在2017-2019年期間向進出航空港汽車收取服務費的款項不作經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