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令》共4章和48條;於2022年9月1日正式生效;規定關於阻擋訴訟活動行為被作出行政違規處置;處置形式及程度;克服後果措施;防範及確保行政違規處置的措施;權限、處置手續、執行處置《決定》和強制執行阻擋訴訟活動行為的行政違規處置《決定》。
司法部副部長鄧黃鶯在會上發表時告知,該《法令》(若獲通過)的規定與在司法補助;司法行政;婚姻與家庭;民事案件執行;企業及合作社破產等領域的行政違規處置規定的第82號《議定》在處置程度、補充處置刑罰方面未達成一致。據此,相關行政違規處置的法律規範文本系統十分多,因此核查以確保該法律規定與行政違規處置法律系統之間的合法及同步性仍有不少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