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法律確定了俄總理的任命程序。法律規定,總統有權提名總理人選,並在人選獲國家杜馬(議會下院)批准後予以任命。如果國家杜馬連續三次否決總統提名的總理人選,總統有權直接任命總理。如果發生這種情況,總統有權解散國家杜馬。此外,總統可在保留政府的情況下更換總理。
根據新法律,總統在與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進行磋商後任命外交部、內務部、國防部等政府強力機構的領導人,其他部長人選由總理提名並提交國家杜馬投票表決。今年7月1日,俄羅斯就憲法修正案舉行全民公投。7月3日,普京簽署命令,宣佈憲法修正案於7月4日開始生效。俄羅斯媒體報導說,該憲法修正案主要包括擴大國家杜馬權力、增加公民福利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