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身份证法》新规定,凡6岁以上少儿在申办身份证新签发手续时,务必收取生物识别技术资讯。 与此同时,对14岁以下公民签发身份证也符合出入境法律(当前仍签发护照与入境签证给初生婴儿及拍照)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与世界多国法律相同。
至于身份证书的规定乃《身份证法》值得关注的亮点。 《身份证法》第3条第12款规定,身份证书乃具备尚未确定国籍的越裔身份的随身证件,并由身份证管理机关按照规定签发。身份证书具有个人身份证明的价值,并可在越南领土使用。若越裔尚未确定国籍,则按照机关、组织与权力个人的要求务必出示身份证书;机关、组织、个人不得要求上述公民出示随身证件或提供身份证书已具备的资讯,若个人资讯在国家居民数据库 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