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面積不足
存車場是本市所有車輛駕駛者的一個頭疼問題。據交通運輸廳在本市靜態交通系統規劃報告的複查結果顯示,依據政府總理在2013年頒行的568號《決定》,本市存車場規劃面積總指標為1145.88公頃,但按照本市規劃的存車場系統目前只達約20%,還缺918.28公頃。目前的存車場位置也只達約28%,與規劃定出的126個位置相比還缺91個。其中,汽車、個人車輛的存車場佔比例很低,只約1%。為運貨(貨車站)活動服務的現有存車場與規劃相比佔50%。
市交通運輸廳陸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杜玉海確認,嚴重缺乏存車場對客運、貨運活動和民眾存車需求造成不少影響。最大的困難是目前不夠土地面積來興建存車場。按照各郡縣的總體規劃,有安排規劃和符合規模的地點,但在組織撰寫興建詳細規劃審批文件過程中,若干郡、縣已把總體規劃的位置、規模改變,甚至不為存車場更新土地面積資訊,或是改變存車場的功能。
杜玉海科長告知:“對於集裝箱車目前在多個區域有10個存車場,但在第二、九和守德郡的存車場正處於超負荷,原因是這些存車場在港口附近,方便運載商品。目前,交通運輸廳將動員運輸協會、各家企業主動尋找還有空位的其他區域。與此同時,該廳將建議市人委會批准使用運輸協會所建議的3個位置(第九郡雄王廟、吉萊港區域和新東區車站),以在等待 安排、分地、完善存車場規劃期間方便貨運企業作為暫時存車場。”
市交通運輸廳所屬綜合設計分院原副經理武勝工程師指出,嚴重缺乏存車場的原因是在都市化過程中,市人委會不堅決按照規劃實行各項指標,給靜態交通系統預留一定比例的土地面積,包括:普通存車場和各類專用車存車場。他建議:“時下的解決措施是在全市快速興建地下、高層存車場。長久以後,當興建新都市區,絕對不讓地方政府擅自 改變都市空間規劃,更改為 靜態交通系統服務的土地使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