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委常務處展開監察、檢查結果顯示,市委常務處已關注領導和指導傳達與貫徹黨關於財產回收工作的各項《決議》和《指示》及國家的法律文本。同時制定和頒行多項文本,以領導和指導對地方的貪污財產回收工作。據中央內政部表示,本市公安廳已受理749起案件及916名經濟貪污案嫌犯。損失總值逾7700億元。其中,公安採用沒收、扣押或查封措施逾2800億元,查封8項不動產價值約200億元。
若僅計算有回收條件的逾13萬3450億元,則回收比例近78%。上述比例高於全國平均值及佔全國總回收財產逾66%(全國回收15萬7270億元)。然而,取得上述結果尚未滿足中央肅貪指委會的要求。
因此,3號工作團建議市委常務處應進一步加強上述領導和指導工作,指導職能機關密切配合展開追溯制度、追尋財產以便查封、凍結、扣押,並為被侵吞、流失公共財產的判決執行與回收工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