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在本市拥有不动产的民众当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签发审定手续时,包括首次签发、重发、更换更新、转让或登记变更各项内容等场合的手续费比之前收费高。具体是,家庭户、个人申办审定手续以进行转让交易的收费为100万至140万元(此前的收费是65万至95万元),而对于组织的收费是180万至225万元。此外,各机关和宗教单位也要缴交此费。
对于交地或租赁土地的场合则保持按2017年第 17号《决议》规定的收费额,家庭户、个人缴费为2万5000至50万元,各个组织缴费额为200万至500万元。
此前,首次签发、重发、更换更新、转让或登记变更各项内容等场合的收费现调升为家庭户、个人是60万至285万元,各个组织的收费额是100万至300万元。
市人委会主席潘文迈解释上述收费时指出,之前规定的收费额只适用于33%对象和审定工作量,余下的67%对象和审定工作量尚未有规定收费额。此外,旧的收入额未能确保基本开支,以及缺少财政部新规定的收费对象。
红筹簿签发审定卷宗的新《决议》获补充首次签发、重发、更换更新、让或登记变更各项内容等场合,此前只采用于交地、租赁土地和转让土地场合。另外,市人民议会也通过关于土地使用权和附属住宅用地的登记担保交易(对于地方机关进行的登记活动)收费的《决议》。具体是,对于抵押场合,家庭户、个人的收费额将从8万元调升为72万至100万元;各机关和组织是155万至195万元。而变更抵押内容的收费也与抵押场合的收费相同(旧收费额是6万元)。其余场合的收费额没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