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第三郡乡级行政单位的重组如下:将第九和第十坊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九坊;将第十二和第十三坊的 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十二坊。
第四郡:将第六和第九坊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九坊;将第八和第十坊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 名为第八坊;将第十四和第十五坊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十五坊。
第五郡:将第二和第三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二坊;将第五和第六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五坊;将第七和第八坊合并 成为第七坊;将第十和第十一坊合并成为第十一坊。
第六郡:将全部第二、第六坊和第五坊一部分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二坊;将全部第九和第五坊一部分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九坊; 将全部第十一坊和第十坊一部分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十一坊;将全部第十四坊和第十三坊一部分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十四坊。
第八郡:将全部第一、第二及第三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迪翁坊;将全部第八、第九、第十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兴富坊; 将全部第十一、第十二及第十三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森举坊。
第十郡:将全部第六和第七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六坊;将全部第五和第八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八坊;将全部第十和第 十一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十坊。
第十一郡:将全部第一和第二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一坊;将全部第四、第六和第七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七坊;将全部 第八和第十二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八坊;将全部第十一和第十三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十一坊。
平盛郡:将全部第一和第三坊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名为第一坊;将全部第五坊和第六坊一部分合并成为第五坊;将全部第七坊和第六坊一部分合并成为第七坊;将全部第十一坊和第十三坊一部分合并成为第十一坊;将全部第二和第十五坊合并成为第二坊;将全部第十九和第二十一 坊合并成为第十九坊;将全部第十四和第二十四坊合并成为第十四坊。
旧邑郡:将全部第一、第四和第七坊合并成为第一坊;将全部第八和第九坊合并成为第八坊;将全部第十四坊和第十三坊一部分合并成为第 十四坊;将全部第十五坊和第十三坊一部分合并成为第十五坊。
富润郡:将全部第三和第四坊合并成为第四坊;将全部第十五和第十七坊合并成为第十五坊。
市人民议会责任市人委会完善卷宗、提案并上呈权限机关,以按规定审核及决定关于2023-2030年阶段本市乡级行政单位重组事宜。 若权限机关批准提案后而与呈上市人民议会通过的《决议》的主张内容有所改变,提议市人委会向市人民议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