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第一阶段,从上述计划颁行至今年6月30日。力争签发电子定名给所有各厅、部门所属机关、单位与地方,80%企业、合作社及50%其他在本市设有办事处机关、组织的目标。
第二阶段从今年7月1日起,继续开展指引登记,签发电子定名账户给机关、组织直至达到完成百分百目标,并维持经常开展(若有建议)。本市贯彻政府2024年6月25日第69号《议定》规定电子定名与确认充分内容至单位干部、党员、公务员、职工、劳动者、民众与设于本市的组织。同时本市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单位全面落实完成开展国家居民数据库(VNeID)应用登记电子定名账户。
与此同时,机关、组织和企业可按照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开展登记电子定名账户。第一,通过国家居民数据库电子资讯网页为机关、组织和企业线上登记签发电子定名账户。第二,机关、组织和企业前往获责成上述任务的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签发电子定名账户。此外,机关单位首长也须经常检查、管理其机关、组织开展电子定名账户登记结果,确保按既定进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