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等運動員於2016至2017賽季代表廣州粵羽俱樂部參加中國羽毛球俱樂部聯賽,按照最初合同,林丹一共只需要打6場比賽,薪酬300萬人民幣,不過林丹本人出場了8次,並保持全勝,為廣州隊保級立下大功,俱樂部應支付林丹400萬人民幣薪酬。去年5月16日,奧運冠軍林丹聯名其他5名運動員發表聲明,稱廣州粵羽俱樂部拖欠運動員薪金。
據廣州粵羽羽毛球俱樂部法人代表高軍介紹,俱樂部連續4年的經營權都是交由合作夥伴付迅所在的公司負責,林丹的合同其實是與付迅的公司簽的,設在惠州的付迅公司在河源拉到贊助,因為贊助經費支付的“中間某個環節出現了問題,導致了現在的局面”。林丹在其微博結尾表示,希望相關各方,能夠尊重事實與法律,依照裁決儘快支付運動員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