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人委会甄选投资商工程包括:从供应源港至隆城国际机场接壤处飞机地面加油管系统;航空港城市;航空工业区与航空公司运营中心。建设部甄选投资商供飞机维修区(从1号至4号机库)、2号货物航站楼、快递货物航站楼、从5号至8号运送货物仓库。
越南航空总公司落实投资工程,包括从1号至4号运送货物仓库,太阳能电力系统、与航空劳务工程同步对接技术基础设施。调整补充第1777号《决定》第一条第五款关于隆城国际机场首期工程投建内容与规模如:
建设两条飞机起降跑道全长4000米、75米宽与滑行道及各类活动飞机停机坪系统,确保满足年乘客2500万人次与货物120万吨吞吐量。提交投资决定人的权力给国家管理机关主管单位的1号成份项目,越南飞行管理总公司的2号成份项目,越南航空总公司的3号成份项目与若干属于4号成份项目工程获第一条第三款明文规定,至于投资商由建设部与同奈省人委会甄选供4号成份项目并按现行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上述项目投资总额逾109万7170亿元。工期从2022至2026年,并于2025年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