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同時就“普通法院組織法”賦予波蘭司法部長任免普通法院院長的權力表示擔憂,稱這將破壞波蘭法院的獨立性。歐盟委員會限期波蘭政府在一個月內作出答覆,如在期限內未收到波蘭的答覆,或對答覆不滿意,歐委會將向波蘭發送一份“有理由的意見”,即法律程序的第二步。
7月初,波蘭議會通過了3項涉及司法改革的法案,其中“普通法院組織法”經總統杜達7月25日簽署後,已於28日發佈生效。另兩項法案遭總統否決。這3項法案一經公佈即遭到波蘭反對黨、學界及部分民眾的反對,認為這破壞了司法獨立,一些民眾還在首都華沙舉行示威抗議活動。
歐盟委員會第一副主席弗蘭斯‧蒂默曼斯26日曾警告波蘭政府,一旦正式發佈“普通法院組織法”,歐委會將立即啟動法律程序。他表示,波蘭的司法措施仍然威脅司法體系,若無視警告,歐盟準備啟動第7條程序,中止波蘭的會員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