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在信中強調,“旅行限制不能有歧視性,必須符合疫情的實際情況”,敦促上述6國按歐盟旅行限制建議作出調整,因為該建議是27個成員國一起制定通過的。歐盟執委會限定上述6國在10天內作出回覆,並稱不排除對這些國家的違規做法採取法律手段。歐盟執委會發言人稱:“我們相信這些國家能找到解決辦法,但即使我們被迫展開司法程序也是為了這些國家的利益。”
比利時從1月27日起禁止非必要的進入和離開該國的旅行,隨後這個措施又被延長到了4月1日。歐盟執委會認為這一做法是有問題的,根本沒有考慮旅行者的來源地或前往目的地的新冠疫情狀況。德國從2月中旬以來嚴格限制該國與捷克及奧地利蒂羅爾地區間的旅行,避免傳入新冠變異病毒株。邊境居民和貨運卡車司機只有提供近期核酸檢測證明才能越境。歐盟執委會在交給德國駐歐盟大使的信中指出,“德國採取限制措施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這一點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們認為,採取相對寬鬆的措施也能達到這一目的”。
在日前發送給27個成員國的另一封信中,歐盟執委會已經要求成員國不要關閉邊境,不要採取總體旅行限制措施。嚴格的限制措施,阻礙了自由流通的基本原則,如何在這個問題上作出協調確實是個難題,為此27個成員國的歐洲事務部長在23日開會,27日還要召開峰會討論此事。
德國歐洲事務部長羅特23日拒絕了歐盟執委會的指責,說德國的做法符合歐盟的法律規定,也符合申根區的規定。“我們必須採取行動應對變異病毒株,必須優先考慮保護我們公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