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歐盟委員會與阿斯利康簽署新冠疫苗購買協議,從該公司購買3億劑疫苗,並有權增購1億劑。按照雙方合同約定,阿斯利康承諾“盡最大合理努力”在今年第二季度向歐盟交付1億8000萬劑新冠疫苗,並在去年12月至今年6月期間總共向歐盟交付3億劑疫苗。但據阿斯利康今年3月12日發佈的聲明,由於疫苗產量低於預期,其歐洲供應鏈正面臨短缺,該公司計劃在今年上半年向歐盟交付1億劑疫苗,其中第一季度交付約3000萬劑。這相當於阿斯利康只能向歐盟力爭交付目標數量的三分之一。
歐盟委員會多次提出警告,認為阿斯利康延遲交付不可接受,並於1月底宣佈實施“疫苗出口透明機制”。該機制要求,所有在歐盟境內生產疫苗的企業,在向歐盟以外出口疫苗時,需得到許可。德克爾斯梅克指出,歐盟希望確保阿斯利康儘快交付足夠劑量的疫苗。目前歐盟已批准使用4款新冠疫苗,分別由美國輝瑞公司與德國生物新技術公司、美國莫德納公司、英國阿斯利康製藥公司與牛津大學、美國強生公司旗下楊森製藥公司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