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第81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讲话 政策与基础设施成为越南吸引外资的新优势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美国外交政策协会发表政策演讲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美国部分企业集团领导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文艺活动,会见旅美越南人社群代表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权力越大,责任越要明确,成果越要务实 第十一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4项具体化《都市发展法》决议草案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启程赴美国出席第81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对加拿大进行国事访问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致全国少年儿童及在越外国儿童2026年中秋节的信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胡志明主席走访雄王庙72周年纪念仪式暨“胡志明主席与祖国山河盛会”塑像落成仪式

正式從4月份起調降電價

[本報消息]工商部今(16)日正式頒發《決定》,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客戶調降電價和電費。
(圖源:互聯網)
(圖源:互聯網)
對於生活用電戶,電價將按1至4級(300度電以下)的零售價下降10%。
對於生產和經營企業,在高峰、正常與低峰時間的電價將下降10%。旅遊住宿單位的電價將從經營零售價減至等於調降後的生產電價。

農村區、集體區、居民區、商業組合的批發電價,按1至4級生活電價下降10%;按照現行電價表為其他用途的批發電價下降10%。各工業區和街市的批發電價也下降10%。

工商部表示,生活電價將調降3個月,從今年4月至6月,這相應5、6和7月份的抄錶時間。

有關調降電費事宜,凡用來集中隔離、診治新冠肺炎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的單位(酒店除外)則電費全免。為新冠肺炎疑似感染者和感染者檢測、診治的醫療單位的電費下降20%。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