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越中两国边境地方合作走深走实 苏林总书记:德乐省须确立其为连接西原与南中部沿海地区的重要枢纽作用 胡志明市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正式投入运营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敬献鲜花、上香缅怀革命前辈领导同志 进一步推动越韩合作关系发展 范明政总理:数字化助力—绿色化推广—企业突破—国家远航 苏林总书记:侨胞携手共建日益繁荣幸福的祖国 苏林总书记访柬:不断增进越柬深情厚谊 范明政总理:着力成功落实党“十四大”《决议》 推动国家稳步迈入新发展纪元 苏林总书记圆满结束对柬埔寨王国的国事访问

每三个月调整一次零售电价

〔本报消息〕政府副总理黎明概刚签署关于从今年5月15日起生效的电力平均零售价调整机制的2024年第05号《决定》。

(示意图:互联网)
(示意图:互联网)

据此,今年平均零售电价将根据发电费、按照发电阶段以基本输入参数的提供配套劳务发电厂的购电成本以及未计入电价内的各项开支的更新参数来审核调整平均零售电价。

当平均零售电价计算比现行平均零售电价低于1%以上,电价则获随着调降。当平均零售电价计算比现行平均零售电价高于3%以上,零售电价获允许调升。平均零售电价调整时间至少为3个月。如此,电价调整时间从每6个月缩短为每3个月,每年将有4次调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