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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捕获穿山甲移交国家公园

〔本报消息〕芹苴市农业与农村发展厅所属农村发展与林检分局副分局长林文渥昨(14)日表示,该单位已把寓居丐凌郡富庶坊阮文战捕获的穿山甲移交坚江省乌明上国家公园。穿山甲个体将获照顾,直到完全恢复才放归大自然环境。
芹苴市民阮文战本月5日在离家附近捕鱼时捕获的穿山甲。(图:越通社)
芹苴市民阮文战本月5日在离家附近捕鱼时捕获的穿山甲。(图:越通社)

  此前,芹苴市职能机关已联系若干具有野生动物救援职能的单位,如金瓯省乌明下国家公园、坚江省美屿救助站、南吉仙国家公园等,以移交上述穿山甲个体。林文渥副分局长表示,村民捕获的穿山甲属于爪哇穿山甲,是属IB类严禁捕猎、贩卖、销售的珍稀动物。

  寓居芹苴市丐冷郡富庶坊的阮文战(70岁)本月5日在离家附近捕鱼时捕获一只穿山甲。阮文战先生说,听到草丛里发出响亮的声音,便收网就看到一只可怕、形状奇特的动物。镇定下来后,他与儿子把这只异物带回家,并向职能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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