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白俄罗斯安全会议国务秘书亚历山大·沃尔福维奇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高级代表团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政府总理宋赛·西潘敦共同主持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升安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提升越老“战略对接”水平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建议调整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标准 虽受台风洪涝影响,越南制造业PMI指数仍保持增长势头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老越友谊公园落成典礼 苏林总书记与通伦总书记共同见证多项合作文件交换仪式 国家主席梁强与文莱苏丹一致同意提升全面伙伴关系水平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和夫人抵达万象 开始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 胡志明市探讨提升两级地方政府运行措施

民众无需更改土地相关证件

〔本报消息〕这是农业与环境部部长杜德维最近在关于新乡级政治系统组织与运作培训的全国会议上强调的内容。

(示意图:腾仟)
(示意图:腾仟)

据此,乡级人委会不得因行政单位重组而要求民众修改土地资料。凡是仍有效的土地证件将继续使用,相关资料调整仅在民众自愿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时方可修改。此外,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签发和登记手续时,民众可自行选择在省级范围内的任何具备权限的机关提交申请文件。同时,据新《土地法》规定,首次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时,民众将不须补充以往关于土地稳定使用、无争议或土地来源等确认文件。

  于7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规定中,备受民众关注的土地与建设领域的内容将被下放至乡级人委会。具体,乡级人委会将具有为居民首次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及附在土地的资产所有权证书(俗称“粉红簿”)。此外,乡级行政单位还将负责根据经批准的土地调整方案和土地合併使用权计划,签发粉红簿并拥有为个人签发独栋住宅建设许可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