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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登記資訊手機將被停止使用

〔本報消息〕如果手機用戶不實施更新、調整個人資訊,將被終止電信服務供應及清理合同。
(示意圖來源:互聯網)
(示意圖來源:互聯網)
網絡供應商、推銷已事先登記用戶資訊和已啟動預付移動服務識別卡,將被處罰從3000萬至4000萬元;向不正確資訊的用戶提供服務,每個電話號碼被罰款100萬元。
這是政府最近頒行關於電信、資訊技術和無線電頻道領域上行政違犯處罰的第49號議定的新規定。
上述規定有助客戶和網絡供應商兩方的預付卡管理工作。每人在每個移動網絡登記的預付用戶量不限。然而,關於用戶資訊的規定卻被嚴密縮緊,尤其是對於每網絡用戶的
首先3個電話號碼(以前,每人在每個移動網絡登記預付卡最多3個)。
新規定要求首先3個號碼,個人須出示證件及書面簽字或在電子版上確認用戶的資訊。第4個號碼以上,與供應商按表格簽署合同。
登記時,越南公民須出示有效期的護照或人民證或身份證正本,外籍人有效期的護照。
14歲以下的人要登記,將由其父母或監護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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