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办公室里,教导员:“离现场不远处有个垃圾堆,案发前,一定是被害人和凶手同时发现了垃圾里的这块玻璃,其中一人捡起就走,另一人上前争抢时玻璃掉地,双方气头上,一方抓起一块碎尖玻璃猛刺进了对方心口……”
队长:“据我多年刑侦经验,凶手是小偷,案发前不知从哪里偷了这块玻璃,死者生前不是民兵连长吗?他见有人搂着块玻璃,怀疑是偷来的,上前盘问 ,小偷吓得手一松,玻璃掉地,民兵连长要抓小偷去警局,小偷恶从胆边生狗急跳墙,抓起地上一块尖玻璃用力扎进了民兵连长的心口。”
一小时后,调查的侦查员汇报:据了解,民兵连长昨下午从厂里拿走一块玻璃,我以为他是安装自家门窗,后来我通过深入调查,厂后勤科长说:“民兵连长 昨下午从厂里买了块玻璃,说天冷了,买回去是帮邻居孤老太安装门窗。”我已走访了厂领导和邻居老太太,得到了证实。 ”
由此揭案:民兵连长自掏腰包为邻居老太买玻璃,怕人误会他将厂里东西往家里拿,趁值完夜班天打麻子亮时,他把玻璃放进怀里,不料,凌晨下 过雨脚一滑,人就摔倒了,现场不是有滑倒的痕迹吗? 当时玻璃摔烂了,其中一块尖玻璃正好对着他心口,一受力就刺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