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河內市委常務處昨(26)日決定革除福壽縣委書記、人民議會主席的全部黨內職務。河內市委常務處的《決定》明確指出,從2015至2016年縣人委會主席職務,黃孟福已缺乏責任,從而讓春福建設與貿易投資諮詢股份公司落實的57個建設投資項目中的74個承包發生違規場合(41個考察諮詢及制定技術經濟報告承包和33個監察質詢承包)。
黃孟福也涉嫌57個項目中20個不獲批准建設投資主張。黃孟福擔任福壽縣人委會主席職務期間,在審批的技術經濟報告卷宗存在許多錯誤時,黃孟福仍直接簽署33項工程建設投資技術經濟報告並審批《決定》。河內市委常務處認為,黃孟福的缺點和違規場合是嚴重的,對幹部、黨員與人民造成不良影響,有損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本人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