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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市为贫困户转用绿色交通工具提供最高2000万元补贴

6月15日下午,经过4天工作议程,第十七届河内市人民议会的第四次会议(专题会议)已圆满结束。据此,斯次会议已审议并通过多项与《首都法》实施相关的重要内容。

为落实低排放区域政策,河内市出台辅助与鼓励市民转用电动车的措施。图:明俊
为落实低排放区域政策,河内市出台辅助与鼓励市民转用电动车的措施。图:明俊

在斯次会议上,河内市人民议会共通过54项《决议》,其中45项涉及机制与政策,以具体化2026年《首都法》,为7月1日起的实施提供同步法律依据。

在河内市人民议会表决通过的各项《决议》中,有一项备受关注的《决议》是关于辅助陆路交通工具从使用化石燃料转型为清洁能源,并鼓励该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政策。

这是在河内市开展低排放地区之际,受到民众极大关注的一项《决议》。根据该《决议》规定,河内市将对转换绿色交通工具的单位、组织提供贷款优惠利率补贴政策(资金来源于河内市发展投资基金),补贴定额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合同的贷款利率的30%。

特别的是,该《决议》明确对贫困户给予直接现金补贴,支持其转用绿色交通工具,而补贴金额为车辆价值的100%,但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与此同时,该《决议》还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民在环市一路范围内乘坐公共巴士(不包括旅游经营巴士)可免票;至2030年12月31日止,在国家及河内市各重大节日、社政特别事件期间,市民乘坐公共巴士或都市铁路均可享受免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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