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由於4個成員國(愛爾蘭、瑞典、丹麥和芬蘭)持反對意見,這項由法國政府牽頭的徵稅法案在歐盟層面並未通過。面對這一打擊,勒梅爾樂觀地表示,目前奧地利也已經提出來相應的徵稅法案,因此奧地利無疑會成為與科技巨頭談判中對法國有利的“調節槓桿”。他希望在2020年之際,經合發組織(OCED)可以就這一徵稅法案達成一致,屆時法國將“自然而然地”從國家層面廢棄這一稅收。
美國政府表示這項法案是在“歧視美國的跨國公司”。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於日前公開發言,敦促法國放棄這一法案,但勒梅爾回應稱法國在本土稅收問題上有“自主權”和“決定權”。去年12月,為應對“黃背心”危機,法國總統馬克龍宣佈了這項徵稅決議。據計算,這項法案帶來的稅收總額可達100億歐元,可以用來解決法國的經濟和社會危機。
這一法案的宗旨是向那些“因法國互聯網用戶而增值”的數位化活動徵稅,涉及的徵稅物件還包括愛彼迎、Instagram等30家互聯網公司。預計2019年稅收可達4億歐,2020-2022年可達6億5000萬歐。目前,谷歌、蘋果、臉書、亞馬遜、微軟五大巨頭有將近三分之二的收入都不在數字領域,因此不涵蓋在稅收範圍內。“支持課徵金融交易稅與支持公民行動”(ATTAC)(另類全球化)協會對此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