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月26日,公安機關發現N.T.N.Q已使用名為“娜娜”臉書社交網賬戶在“芹苴市豐田街市”群組上傳“兩個月了也沒有任何輔助”內容狀態,此外還附帶一張圖片,內容為“懇求政府、懇求國家直接向貧困戶發放紓困金。‘街坊組長’根本派不到民眾的手上”的大字幕。之後,這個臉書賬戶還評論:“可能負責派放紓困金的人全被感染新冠病毒了。”
阿Q的上傳內容和評論已吸引大量網民關注與點贊,從而對各級政府的威信造成影響,也對豐田縣的秩序安全情況與防疫工作起了不良作用。
在公安機關錄案時,阿Q已承認上述行徑,其目的是為了蓄意觸犯各機關、組織的威信。她個人認為上述行徑是錯誤,故已擅自把上傳內容與評論全部刪除。
根據政府2020年第15號《議定》第101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芹苴市公安廳已對犯下“利用社交網站上傳與分享虛假、失實、誣衊、歪曲事實資訊,以觸犯各機關、組織的威信”的N.T.N.Q作出罰款750萬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