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訴書,“十媽”托兒所於2012年10月19日成立和投入活動。從成立至今年5月21日,該托兒所多次更換新教員,3至4歲的幼兒班常由一名教員負責,丁氏紅既是主理人,又負責看管、照料、烹飪和服務幼兒等工作。
今年4月中旬,該托兒所看管11名兒童,其中有4名3歲,8名兩歲以下。在照料兒童的過程中,丁氏紅已對兒童作出虐待的行為,如:以手壓著兒童頭部以轉側、用手足壓著兒童在地板上仰臥以餵食、手打兒童臉部、抓著兒童頭頸舉起來等。
該托兒所一名教員阮氏明蓉(48歲,寓居蓮炤郡和慶南坊)眼見丁氏紅虐待兒童的行為,便用手機錄下來。後來,她因手機壞掉,便來到順化三岔路口將手機(其中有丁氏紅虐童的視頻和照片)賣給履歷未詳的人,結果虐童的照片被上載網絡,但上載者未詳。
5月21日,陳阮玉葉(43歲,寓居陳富街)在臉書上看到“十媽”托兒所虐童的兩個視頻和4張照片,眼見自己的兒子陳阮寶D(1歲)被丁氏紅打和虐待,便用光碟抄錄上述兩個視頻和4張照片,來到政間坊公安派出所檢舉“十媽”托兒所的虐童行為。丁氏紅被告在法庭上供認了其犯罪行為。她的虐童行為被審判委員會宣判兩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