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廷明中校表示:“D老師的事件有誹謗和恥辱他人聲譽的跡象。我們將會給D老師諮詢,並指導她按法律程序寫控訴書,以查明散發上述照片人的行為以依法懲處。”
據D老師的控訴,最近,她的臉書社交網帳戶持續與另一臉書社交網帳戶連結,裡面上傳她一些個人“私隱”照片和附加“床照”外,就是若干觸犯到她名譽和人格尊嚴的詞句。其中,有說道:她是賣淫女子、是愛滋病毒感染者等。
D老師向新聞媒體肯定,上述“敏感”照片是她的,也是她拍攝和得到相中人的同意。D老師表示:“此前,我曾與P.V.Q(65歲,籍貫寧平省,妻子已逝)的男人相愛。阿Q前來關山縣工作後,我們倆發生感情。在相愛期間,我曾以自己的手機拍攝下一些照片(就是臉書社交網正在散播的)留念,再者,我也寄至阿Q的手機。”
也據該名幼兒園老師告知,經過一段時間相愛後,D老師覺得阿Q不適合自己,雙方時常發生矛盾,故已分手。然而,阿Q仍努力挽留這段關係,甚至揚言威脅將會殺害她。D老師說:“我在關山縣與另一人結婚約兩個月後,我寄給阿Q手機的“恩愛”照片就連續在臉書社交網上出現。上述事件已影響到我的私生活和工作。我不知所措,唯有寫控訴書寄予公安力量查明。”
據關山縣教育與培訓部門主任黎廷春稱,該單位已收到D老師的求助信,並鼓勵她安心工作,等待職能機關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