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案中,嫌犯高明光獲衛生部責成擔任解決關於奧司他韋克流感原料與藥物問題的指委會主任。經檢查,高明光獲悉上述公司尚欠供應商逾380萬美元債務,但沒有指導全面查明,儘管隨後財政部書面建議致力檢查明確,但上述嫌犯沒有落實。
高明光嫌犯在調查機關表示,財政檢查是負責財政工作的副部長,並非其獲責成的任務。沒有開展檢查明確的理由,獲該嫌犯解釋因工作繁忙所致。儘管如此,上述案件,高明光嫌犯對其沒有落實衛生部的建議為疏忽供認不諱,故不知九龍藥品股份公司購買上述藥物原料已獲減價逾380萬美元,並已申請自願克服後果。接受調查時,高明光嫌犯誠懇供述不法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