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本月12日,阿俊騎車載阿協在福門縣街道獵取劫財對象。來至東盛鄉第二村時,他們發現阿Y.(23歲,家住福門縣)正在路旁使用手機。
隨即,他倆即靠近並搶走阿Y.的手機,然後加大車速逃離現場。隨後,兩名歹徒通過社交網向阿Y.發短信討贖金。過份的是,兩人還要求阿Y.寄送艷照才交還失物。由於手機藏有大量資料,阿Y.假裝同意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本月13日中午,阿俊約阿Y.到東盛鄉第二村某咖啡館,就被福門罪犯尋捕隊與公安力量聯手逮捕押往派出所。搜查阿俊的手提袋時,公安力量查獲刀子和膠帶。
在公安機關,阿俊承認犯罪行為。根據供詞,公安力量逮捕阿協。公安機關在擴大案件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