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功良醫生在休庭後向新聞媒體表示:“在法庭退回卷宗後,我有兩件事想說:第一,審判委員會已公正、客觀,但擁有的依據未足以裁決無罪或定罪。第二,退回卷宗事宜不僅對我,對病人家屬都是值得高興的事。”
黃功良醫生說:“醫生的職責是治病救人。但醫療事故意外仍會發生,這令我非常痛心。我謹向死者家屬致予深切的慰問。”為黃功良醫生辯護的陳鴻福律師在法庭小休時認定,經12天的審訊已確保各方的權益。然而,退回卷宗且要求補充調查是不必要的,對黃功良醫生追究責任是太慎重。”
據陳鴻福律師認為,在法庭上提出的各項內容和證據已證明黃功良醫生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