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阮進勇被按2015年《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追訴,受刑為3至7年。於2019年11月中旬,D.T.K.A(14歲)獲家屬陪同到平盛郡第十三坊公安機關舉報:她與多名少女在社會輔助中心遭性侵害。在調查機關,阮進勇供認從2019年5月底至6月底期間,曾在社會輔助中心對多名少女作出猥褻行徑,甚至有人遭他性侵了4次◆
社會輔助中心職員猥褻少女被追訴
〔本報消息〕平盛郡人民檢察院日前對犯下“猥褻16歲以下者”罪的市勞動與榮軍社會廳社會輔助中心卷宗管理-諮詢教育科原工作職員阮進勇完畢嫌犯追訴書。
犯罪嫌疑人阮進勇。(圖源:勞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