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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省6名冤案者獲賠償 60 億元

〔本報消息〕西寧省人民檢察院日前對1979年在當地發生的“搶劫公民財產”案件而被冤判與扣押的受害者賠償逾60億元補償金。據此,西寧省人民檢察院代表已分別向武氏商(95歲)、阮氏玉蘭(76歲)、阮文戰(67歲)、阮氏蘭(67歲)、胡隆政(出生於1952年,已去世)和阮成義(出生於1918年,已去世)移交每人逾10億元。
武氏商老大娘簽領冤案精神損害賠償金。(圖源:江芳)
武氏商老大娘簽領冤案精神損害賠償金。(圖源:江芳)
此前,上述案件8名被冤判的阮文勇(62歲,“大”勇)已獲6億1500萬賠償金。另一名是阮文勇(59歲,“小”勇)因不同意賠償額而目前正在向法院上訴,故未領賠償金。根據案件卷宗,1979年7月26日午夜11時許,鄉級公安認為“大”勇涉嫌“搶劫公民財產”行徑而把其逮捕,次日作出扣押令。隨後,調查機關認為涉嫌“大”勇案件還有他人並繼續逮捕某家庭中的7人(上述受冤者)。調查機關對“大”勇扣押逾3年,但無法證明他的違法行為,因此便釋放阿勇。然而,2019年4月4日,西寧省人民檢察院才對餘下7人頒發停止調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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