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據河內-海防高速公路的行程監控系統昨(17)日上午9時27分的記錄,編號17D-004.43汽車在該高速限制時速為120公里的1號車道逆向行駛。上述汽車已逆向行駛了4.8公里長的路段,從第90至94公里+800米處,屬海防市陽京郡和義坊的海防至河內方向最後一個收費站區域。
在發現上述違規事件後,河內-海防高速公路開發管理單位及交警局所屬8號交警科第二小隊配合,立刻靠近逆向行駛的違規汽車,並對司機罰款1700萬元。同時,按有關陸路及鐵路交通領域的行政違規處罰的第100號《議定》規定,該司機還被吊銷駕照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