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省工时最长 人均收入却处于偏高 数字化转型有助减少烦扰民众及企业 大力推进肃贪反腐与自我检讨工作 零售业频推促销活动 “绿色”物流行程:任重而道远 释放私人投资资源 实施核心任务以促进社经发展 数字化转型市场尚可强劲发展 2024 年东盟未来论坛分享有关东盟未来愿景的新创意 Horasis中国论坛:促进贸易和吸引投资的商机 资金开始流入经济体 越南国家品牌5年内增长102% 加强河南省与中国南宁市合作关係 越南成为新加坡最大大米供应国 央行定于22日举行黄金拍卖 本市首季度侨汇达逾 28 亿美元 本市2万多份卷宗延缓申签粉红簿手续原因

未經證實的手寫遺囑 是否具有法律價值?

寓居第十一郡第十三坊的裴清草讀者問: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是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的一間住房和一塊地皮。按我丈夫以前立下的遺囑,在他去世後,將由我和兩個孩子繼承財產。
我丈夫現正病重,不知能否痊癒。萬一他去世,我和孩子們是否能按上述遺囑(未經證實)繼承財產,還是要分給丈夫與前妻(已離婚的妻子)的孩子?
示意圖。(圖片來源:互聯網)
示意圖。(圖片來源:互聯網)
富潤郡法律諮詢中心主任阮德林律師答:2015年《民法》第627條規定遺囑的形式。據此,遺囑須以書面形式。如果不能訂立書面遺囑,則可以立下口頭遺囑。遺囑的內容和程序須確保符合法律。

2015年《民法》第630條第1款規定:遺囑須具備以下各條件:第一,立遺囑者須有意識、精神狀態良好和不受他人的威脅、欺詐、強迫等情況下設立遺囑。第二,遺囑的內容不違反法律及違背社會道德;遺囑形式須符合法律規定。

第630條第4款規定:“未經證實的遺囑只在滿足此條第1款規定的各項條件,才被視為合法。”

因此,對於您的場合,您丈夫的未經證實的手寫遺囑如果齊備第630條第1款的各項條件,則視為合法遺囑。據此,在您的 丈夫去世後,您和您的兩個孩子將有權繼承遺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