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会上议院于6月18日以130票支持、4票反对和18票弃权,三读通过了“婚姻平等法案”。这项允许并承认同性婚姻的法案今年3月已在下议院三读通过。这项新法将婚姻法中有关男女的名词改为无性别指向的词语,例如“男人”和“女人”改为“个人”,“丈夫”和“妻子”改为“配偶”,并让同性婚姻伴侣享有与异性婚姻伴侣同等的权利,包括税务优惠、继承伴侣遗产、领养孩子等。同性伴侣的合法结婚年龄与异性婚姻相同,最低为18岁。
泰国总理佩通坦‧钦那瓦在社群媒体X贴文,祝贺“所有人的爱”。泰国素来以对LGBTQ(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者)群体宽容闻名。泰国自2015年以来立法保护LGBTQ群体免受各种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