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存大量無法分解廢棄物
由於理化特性,煤灰再造工作遇上許多困難。據蒙陽熱電廠的報告,過去期間,公司曾與各築路單位配合,希望可再用廠房所產生的飛灰。然而,在樣品測試後發現,灰渣的壓實度只得0.95,但築路要求卻是0.98,所以這些單位已拒絕採用。
建設部建材院的姚名松技師表示:現時全國積存了大約4000萬噸煤灰,灰渣及石膏。許多沿海熱電廠甚至使用鹹水把煤灰運往廢棄物排放場。若干工廠在乾運時必須噴灑鹹水以使灰渣不致飛揚。
一旦鹹化的灰渣將變成無法分解的廢物,無法用來製作建材或建築工程用途。多家熱電廠因為排放混亂令處理效果受影響。至於按規劃投資的各家熱電廠,排出未處理的廢灰到明年估計達6100萬噸,2020年是1億900萬噸,2025 年是2億4800萬噸。煤灰越積越多,將是環境,電費的負荷,其所積存佔用的土地面積也越來越大。
同時,涼化用水也對環境造成壞影響與危機。根據越南規準,排出外界的涼化水溫度必須在40攝氏度以下。工商部工業環境與安全技術局陳文良指出:“近期由於受氣候變化的影響,缺乏涼化水量,已導致廣寧熱電廠接受源的涼化水溫比越南規範標準高。
必須給再生能源提供價格輔助
蘇文長技師表示,這些煤灰只有兩種處理措施。第1是所有煤電工廠都要遵守現行環保規定,2015年以前活動的工廠有合理的路線圖(據越南22號規準的規定)。支持資源環境部實施《環保法》。第2是嚴管技術審核程序,以確保各家新式煤電廠建設項目要使用歐洲先進技術,須要注意的是熱電廠的廢氣與煤灰污染已在全世界受管制(類似排放標準),這些廢棄物的管理與處理已有普遍的技術及已經商業化。
蘇文長技師認為:“發展工業必須注重更節省的能源,特別是消耗大量能源的行業如水泥、鋼鐵及鋁土礦等。必須對再生能源給予價格輔助以促進其穩定發展”。
與環保背道而馳
越南科技協會綠化-GreenID創意發展中心主任魏氏卿指出:煤電是造成嚴重污染的行業,國際日益關注並對其嚴格監管以限制污染。我國本應加入此環保行動,如今卻擬給煤電廠“紓困”,實在令人費解。國內的環境管理對空氣,廢棄物的規準已比區域各國及世衛標準低。假如再像現時般繼續為各家煤電廠“創造更好的活動條件”,無疑是與環保事業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