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已于2015年成立,并有6个湄公河流域国家参加包括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中国与越南,主要目的是加强上述国家的经贸与投资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缩小发展悬殊,加快融入世界经济进展;加强上述国家人民睦邻友好情谊。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的优先合作领域包括:(一)澜沧江-湄公河水源管理;(二)加强6国的对接;(三)发展生产能力;(四)跨境经济合作;(五)农业与消饥扶贫。经过7年开展,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已取得重要进展,包括建设体制、财政资源与实际项目开展。过去期间,越南已踊跃参加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为环保维持稳定顺畅发展作出贡献;主动提供制定重要联合文件,带有合作导向符合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共同关注,特别是,促进水源合作成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的优先发展领域。越南各部委已参加澜沧江-湄公河具体合作活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