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政府總理簽署頒行解除投資建設困難《決議》。這是此前在上述領域的全國會議中政府要求建設部主持草擬的《決議》。
據建設部表示,過去期間,建設方面的法律體系日益得到完善。然而,投資建設手續數量仍繁瑣,落實時間長;若干法律規範文本尚有矛盾、錯縱複雜和不一致。各部門、各級在組織落實投資建設的法律的配合工作尚未緊密和及時。
據此,上述《決議》草案已要求各部委主動核實,建議修訂、補充、頒行獲分工範圍各項新法律、通知、議定,以便確保各項法律之間,議定與法律,議定與通知之間的統一性和同步:準備項目、落實項目,結束建築並把項目的工程投入運營、使用,確保加強國家管理效果,同時及時解除投資建設實踐活動各項羈絆、困難和不足之處,尤其是行政手續和經營投資條件。此前,《議定》草案已獲致送政府各成員以徵詢意見。
阮春福總理對上述內容作結論發言時強調體制改革角色,並認為關於展開落實基本投資建設領域各項規定須做得更好,基於公開、具透明度,防範流失、貪腐的精神。一旦頒行《決議》,建設部與各相關機關配合,立即組織傳達、宣傳和介紹《決議》,避免有人沒有閱讀和不知情,“老是以舊決議來談論新事情”的情況。會上,政府總理阮春福簽署頒行了上述《決議》。
也在此會議上,政府常務聆聽關於海防國際港碼頭投資興建以及海港管理和開發模式的報告。
政府總理在聽取各討論意見後明確指出,規劃和投資於該區域須有系統地進行,以提高國家競爭能力,確保瀝縣深水港成為吸引世界各國投資於海防市的因素。此處不僅是海防市,而是整個北部的港口。須注重發揮國內資源投資於此,同時加快開展速度,避免超負荷或已有主張但不開展的情況發生。港口興建工作也要注意到對外交通、港口連結等。
會上,政府常務處已聽取和討論有關其他各項內容,如:對經過兩個省以上的項目設立審定和審批補償輔助,安置的方案;富安與嘉萊省連接道路(途經富安省路段);關連到三星投資的各項內容;在信貸、投資、水電、投標領域的一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