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俄友好條約由烏俄兩國於1997年簽訂,並於1999年生效。條約規定兩國關係建立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基礎上,承認蘇聯時期劃定的邊界,一致同意通過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明確兩國關係具有戰略性。條約有效期10年,任何一方如要更改或不再續簽條約,須在條約到期前6個月向另一方提交書面文件,否則條約將自動延續10年。
去年9月,烏外交部向俄外交部遞交廢止條約相關文件。同年12月,烏總統波羅申科簽署相關法律文件,明確烏俄友好條約將於2019年4月1日到期並失去法律效力。俄羅斯總統新聞秘書佩斯科夫表示,俄方對烏不再延長兩國友好條約的決定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