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上述《決議》,國會決定環市三路投建項目(以下簡稱為項目)的投資主張,目標是投建連接本市與同奈、平陽、隆安等省以及區域內其他地方的環市三路聯區交通幹線,旨在發揮已經和正在投資項目的效果,創造新的發展空間,開發土地利用潛力,以建設可持續發展和現代化的都市系統;為勝利落實黨“十三大”國家社經發展任務目標《決議》作出貢獻。
據此,項目將投建約76.34公里道路,分為8個成份項目並採取公共投資模式開展。項目初步土地使用量約為642.7公頃,其中,稻田土地約70.24公頃、其他農業土地約103.52公頃、樹林生產用地約16.82公頃、宅居地約64.1 公頃、農作物用地約229.62公頃、非農業生產經營用地約11.2公頃,以及其他土地約為147.2公頃。值得一提的是,按規劃,上述項目將一次性清拆全部所需用場地,除去已投資的新萬-平準路段區域。
此項目的初步投資總額為75萬3780 億元。其中,2021-2025年階段的國家財政預算為61萬零560億元,包括中央財政預算29萬6760億元。在地方財政預算總額中,本市將提供19萬4490億元、同奈省1萬5670億元、平陽省7萬8080億元與隆安省8520億元。從2022年開展投資,項目計劃將於2025年基本完成,並於2026年投入營運。
項目開展過程中,由本市人委會擔任統籌機關、負責組織開展項目,旨在確保全項目的整體性和同步性。若在國會閉會期間項目的投資主張有所調整,國會授權由國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和決定。各個成份項目的投資程序、手續、審定權限與投資決定將如同A組項目按公共投資法規進行。
自國會通過《決議》後的兩年內,允許職能機關負責人在項目開展期間審議及決定承包商的任命事宜,採用於各項諮詢發包、技術基礎設施遷移發標包,場地清拆、補償和安置工作發包。承包商任命程序與手續根據招標法規進行。
與此同時,允許在開展項目階段,施工單位無需辦理項目建材考察卷宗中的普通建材礦產開採許可手續。此規定的礦產開採許可直至項目完成。施工單位負責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必須接受礦產開採和使用的管理與監督;履行法律規定的稅費以及保護、整飭和恢復環境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