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師團阮秋桃律師回答: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丈夫、妻子或雙方均有權申請法院解決離婚。因此,即使丈夫不同意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則妻子仍可以提出離婚。
另外,《婚姻家庭法》第五十六條有提出關於配偶一方申請離婚的規定,具體如下:
-若配偶一方提出離婚,而法院調解不成及若有依據來證明妻子、丈夫有家暴行為或嚴重侵犯妻子、丈夫的權利、義務,導致婚姻陷入嚴重的狀態,無法繼續共處 一室,不能達到婚姻目的,則准予離婚。
-另外,若配偶一方提出離婚,而法院有依據可證明丈夫、妻子有家暴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的生命、健康和精神,則准予離婚。
因此,若你的丈夫有家暴行為,具體是有毆打你的行為,則你當然有權要求法院解決離婚,甚至在你的丈夫不同意的場合下。
另外,你可以將被毆打一事向鄉人委會舉報,要求權力機關對你丈夫作出行政違規處罰。或若你丈夫的家暴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到你的健康和精神,則按法律規定,你可以將他的蓄意傷人或蓄意虐待他人的行為向公安機關舉報◆
同已婚者發生婚外情將如何處理?
電子信箱為Nguyenanh...@gmail.com的讀者問:對於與明知已婚者有戀愛關係,甚至像夫妻一樣同居的場合,將受到如何處理?
市律師團徐進達律師回答:婚外情是違反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在我國,國家只公認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已婚者與配偶以外的人像夫妻一樣同居是被嚴禁的行為。
根據2020年第82號《議定》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若有以下的行為之一,將被罰款300萬至500萬元:
-已婚者與配偶以外的人結婚,未婚者與明知已婚的人結婚。
-已婚者與配偶以外的人像夫妻一樣同居。
-未婚者與明知已婚的人像夫妻一樣同居。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對於與明知已婚的人像夫妻一樣同居,甚至結婚的行為,將被處以最高500萬元的罰款。
更嚴重的是,已婚者與配偶以外的人結婚、同居或未婚者與明知已婚的人像夫妻一樣結婚、同居,導致一方或雙方的婚姻關係走向離婚;或曾因此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則按2017年修訂、補充的2015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將以“違反一夫一妻制度”罪追究刑責。
對於這種罪行的最低刑罰是警告,受管制至1年或受3個月至1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