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已向銀行抵押粉紅簿的房地產潛伏若干難免風險,如:因貸款者不向銀行還債和貸款利率,將按法律規定處理抵押資產。
市法律學家協會副主席阮文厚律師表示:對於正在抵押和銀行保管資產證件正本的房地產,購房者可能不掌握有關房地產的正確資訊。
此外,給購房者過名事宜也遇上困難、煩瑣和花不少時間,因為轉讓房地產時須得到接受抵押方的同意。
若干抵押房地產須按法律規定被處理,因為貸款者不向銀行還債和貸款利率。抵押資產處理次序是優先有登記抵押交易並向有登記的抵押交易支付。因此,若房地產用於出售者履行還債義務,購房者的權益將得不到保障。
由此看來,購買抵押房地產者須深入瞭解相關資訊,要求提供房地證書正本和具備轉讓條件的證明文本。
阮文厚律師還透露:購買抵押房地產者須建立3份3方達成協議的文本,銀行允許轉讓時才進行交易。轉讓款項要相當於或高於向銀行貸款的債務(還本付息)。各方須按規定公證轉讓合同。值得一提的是,購房者要保存有關轉讓交易的全部證明書,以便日後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