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在進行各項交易與辦理線上行政手續時,電子戶籍具有紙質戶籍的法理價值。此外,在各登記機關辦理直接戶籍登記手續時,電子版還有取代紙質戶籍價值。因此,在辦理各項行政手續時,公民不須攜帶紙質的報生紙與結婚證書,只須使用具有二維碼(QR碼)的電子數據庫。
值得一提的是,在電子戶籍數據庫中引進個人資訊、戶籍紙張圖片格式的戶籍紙張電子版QR碼有價值提供既正確又合法的資訊。要求繳納與出示戶籍登記者,可以通過這些紙張的電子版QR碼檢查與更新資訊的正確性、使用限期。當完善各項繳納卷宗,公民獲簽發一個行政手續的卷宗代碼,以便跟進與查究解決進度或須補充要求時,均可立即更新完善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