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平福省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去年8月,通過臉書社交網,阿泰與T.T.T.N(29歲,寓居茶榮省乾隆縣)認識與相愛。至今年初,阿N和阿泰前往平福省同富縣新興鄉帕辟村打工。於今年1月11日下午3時許,當喝酒之後,阿泰上床睡覺。這時,阿泰聽到阿N與兩名農民聊天,便開始懷疑愛人喜歡他們。
當阿泰載阿N回家後,便萌起跟阿N性交意念,由於聽到有摩托車駛近的聲音,阿N便把衣服穿上。這時,阿泰責怪阿N與上述兩名青年的親密行為。由於生氣,所以阿N才跟阿泰說若不滿的話就分手吧。阿泰聽了十分憤怒,即萌起殺害愛人之後,自盡的念頭。當見到阿N拿著衣服走出街時,阿泰便拿刀追著捅向阿N胸部。不僅如此,阿泰還在地上拾起一根樹枝敲打阿N的頭部和頸部令阿N當場死亡。
之後,阿泰把阿N的屍體拖下水溝,用浴毛巾掩蓋臉孔並拔草蓋上死者的身上。最後,阿泰回家駛摩托車返回茶榮省州城街市。途中,他買了一瓶殺蟲劑。
至1月12日,阿泰在一家賓館和寫下遺書向家人道歉,然後,把殺蟲劑喝了,但已全部吐出來。之後,阿泰跑回其熟人家裡,並獲送至昂橋縣公安自首。
在法庭上,當審訊了若干環節之後,審議委員會對被告陳黃泰判處18年有期徒刑,以及對死者的孩子賠償精神損失和4億3500萬元撫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