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房項目少
本市日前正式批准2021年至2025 年階段本市社會住房發展計劃,目標是發展25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相當於3萬5000個住房單位(包括工人住宿和大學生宿舍)。根據市建設廳的報告,本市有12個社會住房和工人住宿項目正在建設中。現在,已有1個項目已投入使用,是共有260個住房單位、投資商為黃軍諮詢商業服務股份公司的守德市平徵東項目。另外,還有其他9個社會住房項目正在施工和辦理投建手續,共有6000多個住房單位。
實際顯示,若干社會住房的建設並不順利,最突出的是由安仁投資發展股份公司當開發商,位於平政縣永祿A鄉,共有1344個住房單位的Dgold永祿項目。開發商保證該項目於2020年第二季交房,之後延遲至2022年6月,但至今仍未完善,導致買房者不滿,到處“求助”。另外,市建設廳最近發文要求開發商加快施工進度,以盡快向買房者交房。
過去期間引起輿論紛紛的另一個項目是座落於新平郡第十五坊黃弼達街,由新平房地產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當開發商,共有168個住房單位的新平住房、社會住房組合項目。開發商承諾在2016年3月交房,但至今仍未落實現。第十郡李常傑街324號,共有1102 個住房單位,由德孟股份公司當開發商的社會住房也遇上類似情況。迄今,儘管各房地產交易所已在長時間內暗中發售,但以富壽DMC公寓為名的該項目仍未動工。正建設中的項目不如期竣工,而其他若干項目遇上法理羈絆,例如:位於第七郡新順西居民區的社會住房項目、在守德市富友坊的住宿區等。
應制定特殊手續流程
富東集團總經理吳光福認為,建設萬5000個社會住房單位或建設100萬個廉價住房單位的目標不能在幾年內實現,而需要幾十年。其中,最重要的兩件事就是用於開展項目的土地儲備面積和簡捷的法律手續。實際顯示,與社會住房項目有關的法理手續要經過複雜流程,而低利潤使企業不想參加。
據投建社會住房的黎成建設商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黎友義認為,現在,社會住房項目批准手續沒特有的流程和設計標準,因此企業只能按照對商業住房項目的手續進行。儘管在政策方面,已頒行關於社會住房的第100號《議定》和第49號《議定》,但在實施的過程中仍遇上很多羈絆,儘管提出很多優惠制度,可企業無法接近。在過去期間,公司花了3年辦理社會住房項目法理手續,但仍未完成;在過去5年,社會住房開發商須以對商業住房採取的利息貸款,所以無法以廉價售房。
在管理與發展社會住房、工人住宿的過程中,市建設廳發現存在很多困難、羈絆,因此已上呈市人委會,以建議建設部就多項內容作出明確指引。據市建設廳副廳長黃清潔告知,第一是如何確定場地清拆補償經費、技術基礎設施投資經費以向國家上繳商業住房項目的兩成土地儲備面積時向開發商支付;需指定專責機關審批這些經費,以退還給開發商。其次,市建設廳上呈市人委會建議有關部委簡化社會住房投資手續。另外,對於在2015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間獲批投資,面積為2至10公頃的商業住房項目、都市發展項目,若開發商按《投資法》調整項目實施進度,則在獲批投資時實行社會住房義務◆
政府總理范明政指示:盡量削減不必要的行政手續
政府總理范明政在日前召開的為工人、低收入者服務的社會住房發展會議上指導有關機關、部門盡量削減繁瑣、不必要的行政手續,為企業發展社會住房創造最有利的條件。政府辦公廳與建設部和有關部委配合完善,並提交政府總理頒佈符合的文本,其中修訂、建議修訂現行規定的定向、措施作出明確指導,繼續解決工人和低收入者的迫切住房需求。
會上,市人委會主席潘文邁提出,社會住房現正面臨的最大羈絆是規劃問題,其次是手續問題。本市已主動縮短手續辦理時間,其中最短的為137天,最長的為217天。但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很多問題。本市建議政府常務工作小組直接對此領域作出指導,才可排解羈絆,加快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