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受監察階段是從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必要場合可檢查監察上述階段前後的相關內容。監察限期是在單位實際工作的60天,從監察《決定》公佈之後計起。
北部地區將有6家燃油企業被監察:越南油氣集團(Petrolimex)、海河水陸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軍隊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海靈有限責任公司、軍隊油氣總公司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和平明油氣有限責任公司。中部地區將監察2家燃油企業:天明德集團股份公司與和慶綜合勞務與商業有限責任公司。在南部,將有7個單位被監察包括:越南石油總公司、石油川越旅遊與運輸商業有限責任公司、青禮進出口商貿總公司、同塔油氣商貿股份公司、後江南油氣投資商貿股份公司、隆興勞務與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信義企業進出口股份公司。此外,平山石化煉油股份公司及宜山石化煉油有限責任公司等兩家燃油生產企業也被政府監察機關進行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