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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落實 2020 年各自由貿易協定

〔本報消息〕國會常務委員會最近頒行2020年監察計劃的第738號《決議》。據此,在2020年裡,國會常務委員會預計在每月召開的各次會議上,對9項不同內容進行監察。
會議場面。(圖源:越通社)
會議場面。(圖源:越通社)
具體,於2020年9月份的會議,國會常務委員會將專題監察越南已是成員的各項自由貿易協定落實事宜。在2020年3與8月份會議,國會常務委員會將對政府各成員進行質詢與答詢,4月份的會議將審議國會監察團對兒童性侵防範工作監察結果的報告。這是國會於2020年5月份開會時進行最高監察預計落實的內容。                       

此外,在2020年裡,國會常務委員會將按權力監察各項經常性內容,如:審議政府2019年社經、國家財政預算情況各份報告(於2020年5月)、2020年及2016-2020年5年計劃的經濟情況(於2020年10月);有關2019年厲行節約反浪費工作(於2020年5月);有關肅貪工作、罪犯與違法防範工作、案件執行工作;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解決申訴、告發工作的報告(於2020年9月)。

國會常務委員會也將對選民的建議解決事宜進行監察,以提交第八次會議(於2020年5月),第九次會議(於2020年10月);接見公民、處理卷宗及解決上訴與告發(於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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