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文》明確指出:過去期間,各部委、機關與地方已積極開展落實政府第11號《決議》所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然而,至今多項任務的落實進度緩慢,尤其是頒行各份指引落實《文本》事宜,這已影響落實上述計劃提出的目標與措施。范明政總理要求今年3月份未完成獲責成任務的計劃與投資部、教育與培訓部及各部、機關嚴格汲取經驗,不得讓緩慢現象繼續重演。
為了確保並立即發揮社經復甦與發展計劃的效果,政府總理范明政要求各部、機關趕緊完成各項任務與《文本》,最遲在本月10日之前,上呈職責機關審批。各部、機關與地方按其職能、任務與獲責成的權限,趕緊與堅決、同步且有效地落實政府第11號《決議》中的各項任務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