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越南勞動總聯團主席團決定,從本月1日起,按總聯團2021年12月15日第3749號《決定》,停止開展對被疫情影響的工會會員與勞動者的支付輔助。
有關對確診工會會員與勞動者(包括死亡例)的輔助,從本月1日起,將交由各級工會按越南勞動總聯團2022年3月1日頒行有關基層工會財政、財產管理收支規定的第4290號《決定》,以及關於各機關工會的支付制度標準、定額第4291號《決定》中規定的財政權力下放來落實。至於按照第3749號《決定》為在3月1日之前的確診對象受理補貼支付解決卷宗,最遲至3月31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