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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監察優步等車行

〔本報消息〕為了能向警方和媒體予以可信度的交代,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要求本市稅務局對荷蘭駐越南Uber BV(優步)有限責任公司、越南Grab有限責任公司和各傳統計程車公司進行監察。
 
示意圖。(圖片來源:互聯網)
示意圖。(圖片來源:互聯網)
此前,據傳統計程車企業的反映其必須“承擔”很多種稅務及費用,然而,Uber、Grab卻獲享僅4%至5%的營收稅,這與各傳統計程車企業正需繳納的稅額“相差”太大。具體是,僅計算在河內和胡志明市的3萬輛計程車,平均每年各企業必須向國家繳納2萬億元稅款。然而,本著正在活動的3萬1000輛合同車如計程車,大部分參加技術應用類型如Uber、Grab,則稅務部門平均每年僅能收到200億元。稅務總局要求胡志明市稅務局在本月30日前向總局報告有關對Uber、Grab和兩個傳統計程車企業的監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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