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政府決定:同意通過為受新冠疫情影響的用電客戶提供第三期調降電價與電費輔助計劃。
政府責成工商部主持並與財政部及各相關機關配合,按照正確流程、手續與法定組織展開落實,確保嚴密、符合對象,絕不讓出現利用政策漏洞牟利現象 ; 對各項內容、匯報數據與提議負全責。工商部部長、越南電力集團總經理及各相關部門首長有責任實施上述《決議》。
按工商部的提議,第三期調降電價事宜主要集中向各旅遊住宿單位提供電費輔助 ; 按國家權力機關審批的名冊分別向作為集中隔離區、新冠病例和疑似病例定點醫療單位減、免電費。
此前,在2020年裡,工商部已為大部分客戶兩次調降電價,每期3個月,輔助總額達12萬2000億元◆